二审是法院作出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具体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应在接到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后,及时提出复议申请即可。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保全人的申请对被保全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使被保全人的财产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完好地保存,以便胜诉后顺利实现自己的权利。
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在依照严谨的审判程序作出判决之前都处于未定状态,需要通过判决才能确定。可见判决的作用在于正确适用法律、合理判定冲突,竭力宣示公平正义。
一审和二审均有权作出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
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8年4月1日实施)(节选)
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四条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九十五条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由哪一审法院作出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
但对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由谁作出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案件进入二审程序,第一审序就宣告终结,故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只能由二审法院作出。另一种意见认为,案件虽进入二审程序,但该财产保全的裁定系一审作出的,如果终审生效后当事人不能自动履行,仍要由一审法院负责执行,故从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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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没有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4、经法院审查,属于保全标的错误的,可由法院依法裁定撤销原查封裁定而予以解封。5、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法院应该解封。6、具有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的,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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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况有:1、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3、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4、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义务;5、申请人...
对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不服如何处理?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
财产保全解除的法律规定
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6、《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什么情况下财产保全解除
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2、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意见》109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作出财产保全的必要条件消除,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立即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关于解除财产保全的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