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对婚前财产如何规定的

未婚夫是美国人,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离婚难,婚前财产该如何分割?该适用哪国的法律?谢谢

你这个属于《国际法》关于婚姻家庭法的法律冲突法问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婚前财产当然是属于个人的财产,你没有权利去分割。财产的分割应该适用我国法律。这个是根据国际私法中的法院地法和属人法原则。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20
结婚缔结地在中国可以使用中国法律,也要看居住在哪国。但是使用中国法律是没错的。
第2个回答  2015-07-15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9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婚前财产当然是属于个人的财产,你没有权利去分割。财产的分割应该适用我国法律。这个是根据国际私法中的法院地法和属人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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