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保险公司为什么都要有保证人呢?具体保证什么?

如题所述

保险代理人工作内容之一就是收取保费,为防止个别人私自盗用、挪用保费而采取的一种防范措施。

有个别保险代理人为了个人的短期利益及不负责的私自向客户承诺一些非保险公司服务之外的东西,当达到个人目的后就把剩下的事丢给保险公司。采用担保人这种方式可以有较的减少这类事情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担保人的设立

1、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2、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五、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担保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7-19

需要担保人的原因:

1、历史遗留的一种程序,在我国早期保险行业发展初期,监管不到位,保险业务员素质无法保证,而且早期的时候保险业务员代收保险费的情况很普遍,因此为防止业务员携款潜逃而设的程序。

2、代理人入司需要有本地人担保,保证代理人不会拿了客户的钱走人,或者作一些不道德或违法的事情而不负责任,有些保险公司需要担保人,这样降低保险公司的损失。

3、如今保险行业监管力度加大了,公司管理也正规了,交保费有直接的在线支付,有直接的官网转账,就算是首期也会自己去刷卡或在线支付,基本没什么风险需要去担当。

担保人的职责:

保险代理人人工作内容之一就是收取保费,为防止个别人私自盗用、挪用保费而采取的一种防范措施。

有个别保险代理人为了个人的短期利益及不负责的私自向客户承诺一些非保险公司服务之外的东西,当达到个人目的后就把剩下的事丢给保险公司。

采用担保人这种方式可以有较的减少这类事情发生。

扩展资料

保险公司保证人定义:

被称为保证人的他人得为承诺者承担债务,债权人往往要求这样做,借以获得更大的保障。

1、一切债务,无论是以要物、口头、书面或诺成的方式缔结的都能有保证人。又保证人所担保的,不问是市民法上的债务或自然的债务,均不重要;因此,任何人对第三人或对奴隶的主人,得就奴隶基于自然债务应对接受保证人为给付之物,担任奴隶的保证人。

2、保证人不但自身负责,而且他的继承人也负责。

3、债务的保证得发生于主债务之先或之后。

4、如有多数保证人,无论人数多少,每个人都就全部债务负责,债权人得向其中任何一人请求全部清偿。但是根据哈德里安帝的批复,债权人必须对在诉讼时有支付能力的保证人分别提出请求。因此,在诉讼时保证人中有人无力支付时,其负担即落在其他保证人身上。

但若保证人中一人向债权人为全部清偿,而主债务人无力支付,则损失由该保证人一人负担;这是他咎由自取,因为他本可以根据哈德里安帝的批复,主张对方的诉权仅限于他自己应负责的部分。

5、保证人不得承担超过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因为保证人的债务从属于主债务,而从债务不能比主债务更多。反之,他们可以承担较少的债务。因此,如果主债务人承诺给予十个金币,保证人可以就五个金币保证债务,反之则不可。

又如主债务人的承诺是无条件的,保证人的承诺可以附有条件,反之则不可。多与少不但指数量而言,而且也指时间而言,多者指立刻给予某物,少者指一定时间后给予。

6、保证人替主债务人作出了清偿,可以对后者提起委任之诉,以求偿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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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19

因为保险工作是一种金融性质的工作,可能经常有机会接触到顾客缴纳的现金保费,这就对保险代理人的信用有极高的要求。

而收取押金,事实上只是为一些工作资料做的抵押。例如,保险公司可能会像业务员发放一些材料,比如单证或者彩页什么的,而这些资料并不完全是免费的,收取的押金只是为这部分收费的材料所做的抵押。

担保人所承担的风险就是万一用户携带保险公司的公款逃跑,或者客户所交的保费或者客户应领取的保险金逃跑的话,找不到本人的情况下,担保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只要不想犯这方面的罪,担保人就没有风险。

扩展资料:

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担保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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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担保人
保险代理人工作内容之一就是收取保费,为防止个别人私自盗用、挪用保费而采取的一种防范措施。
有个别保险代理人为了个人的短期利益及不负责的私自向客户承诺一些非保险公司服务之外的东西,当达到个人目的后就把剩下的事丢给保险公司。采用担保人这种方式可以有较的减少这类事情发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7-02-23
因为保险业务员都是直接和客户打教道.第一次的保险费也都是直接给业务员,所以这就给个别不良人员带来了可乘之机.所以保证人就要对他所担保的人,在经济上也要负责.一但被担保人拿着客户的钱跑了,担保人就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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