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17岁在校学生,因在校时与同学发生口角,该同学伙同另一同学在我儿子上学时进行殴打,我儿子拿出刀子将其中一学生穿肠至重伤,请问法院应如何量刑和赔偿?因我儿子现在外地上学,能否不让当事人回来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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