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一封律师函内容是关于欠了去年一年的物业管理费。以前我都是准时缴纳从不拖欠就是因为物业管理人

如题所述

是因为物业管理人怎么了,你的下文呢,应该说详细点也好帮助分析。律师函说明物业公司已经咨询律师了准备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你所欠交的物业费。(一般都是吓唬人的)他与法院传票不一样,你要是接到了法院传票你就得准备应诉传票就说明物业公司 已经将你起诉了,你就得准备应诉了。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物业公司如何不做为,只收取物业费而不提供服务等材料。不过你没有正当理由还是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的。物业公司如果不作为,应该通过业主委员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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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2
网友你好:
你的帖子应该没有发完吧?
如物业公司要求你支付物业管理费,你认为物业服务部符合标准的,你应当就该服务不符合标准承担举证责任。例如:保安人员未依约进行访客登记、未依约进行巡逻;保洁服务不到位,小区脏乱差等情况;此外,如小区多数业主对物业不满,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形式,以全体业主过二分之一表决的方式提前解聘物业单位。
第2个回答  2010-12-16
收到.分执寄出.各个击破...如要收取物业费.可以啊.把以前的帐清理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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