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财产保全异议申请未答复能否开庭

如题所述

  法院是否做出保全决定,应该应该做出裁定。当事人应该到法院了解相关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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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07
应该可以开庭的,对开庭不会有直接的影响。追问

原告和被告打官司,原告向法院做了虚假陈述导致法院将我的合法财产冻结了。我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异议申请,已经20天了法院未做任何答复,现在直接开庭。我的财产有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走。法院现在开庭合适吗?

追答

开庭对方不一定就能胜诉的。法院要经过审理判明正像。你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退后一步讲,还可以上诉的。15天上诉期。证据要充分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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