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I表示光学中的光强,v表示光的频率,A为照射区域面积,N为时间间隔t内照到A上的光子总数,则
I=Nhv/At
发光体在给定方向上的发光强度是该发光体在该方向的立体角元dΩ内传输的光通量dΦ除以该立体角元所得之商,即单位立体角的光通量.其公式为:
该物理量的符号为I,单位为坎德拉(cd),1cd=1lm/sr。
测定光强注意事项
测定光强的仪器称为光度计,采用光电管将光能转化为电能后、测定光电流值可得到光强大小的相对值,通过校正即得到光强值,一般以W/cm²表示。
必须注意的是,由于光电管所用的光电材料(即探头)的光谱灵敏区的限制,所测得的光强只是该光谱灵敏区范围内的值。
例如北京师范大学光电仪器厂生产的UV-A和UV-B型光度计,有4种探头可供选择,其最大灵敏波长分别为254nm、297nm、365nm、420nm。
使用光度计测得光强后,就很容易求算得曝光量,因为在光强不随时间变化的情况下,曝光量等于光强和曝光时间的乘积(曝光量=光强X曝光时间)。
但在光强不稳定的情况下,要像确切得到一定时间的曝光量,最好直接对曝光量进行测定,有专门的仪器测量曝光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光强度
用I表示光学中的光强,v表示光的频率,A为照射区域面积,N为时间间隔t内照到A上的光子总数,则:
I=Nhv/At
发光体在给定方向上的发光强度是该发光体在该方向的立体角元dΩ内传输的光通量dΦ除以该立体角元所得之商,即单位立体角的光通量.其公式为:
该物理量的符号为I,单位为坎德拉(cd),1cd=1lm/sr。
坎德拉的定义
1948年第9届国际计量大会决定用一种绝对黑体辐射器作标准,并给予发光强度以现在的命名:candela(cd,坎德拉)。
1967年第13届国际计量大会定义(现已作废):“在101,325 Pa的压强下,处于铂凝固点温度的黑体的1/600 000平方米表面在垂直方向上的发光强度。”
1979年第16届国际计量大会通过决议,废除上述定义,规定新定义为:
“坎德拉是发出540 x 10^12Hz 频率的光的单色辐射源在给定方向上的发光强度,该方向上的辐射强度为 1/683 W/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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