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个月前被车撞了,明天要去做伤残鉴定,我用通知保险公司,和肇事者吗,用去保险公司指定的地方做吗,

我三个月前被车撞了,明天要去做伤残鉴定,我用通知保险公司,和肇事者吗,用去保险公司指定的地方做吗,还是只要是宣威机构就可以呢

  一般来说,通知一下好一点。去保险公司指定的或者交警推荐的机构鉴定,保险公司会认可这个鉴定意见,那么双方协商赔偿达成一致的可能性就大。单方面去鉴定,肇事者与保险公司如果不认可,就没有办法协商,就只能起诉了。
  检验流程:
  一、伤残鉴定要求从受伤之日起多少天以内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二、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鉴定机构需要你提供另一方的委托鉴定文书,才会接受给你鉴定。
  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1、携带;被鉴定人身份证,被鉴定人本人,另一方书写的《道路交通事故委托鉴定书》一份,被鉴定人的所有医疗材料、包括住院记录、门诊或急诊病历、各种CT影片、最好让之前治疗的主治医生给你开具(诊断证明)一份,将这些所有原件带上,到当地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误工、营养期限、等相关鉴定。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等待鉴定结果。(视情况而定,复杂的一般会进行三次鉴定,由多个专家组进行研究鉴定);
  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所以,每个城市或省份等地方鉴定机构不一样,或许程序也未必一样,但是可以确定的是,鉴定所需材料是必须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21
  1、你可以选择通知保险公司也可以选择不通知保险公司,不需要去保险公司指定的地方做,但要去交警或法院指定的机构做;
  2、如果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第2个回答  2014-03-30
一般来说,去保险公司指定的机构鉴定,保险公司会认可这个鉴定意见,那么双方协商赔偿达成一致的可能性就大。如果单方面去鉴定,肇事者与保险公司如果不认可,就没有办法协商,就只能起诉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3-30
共同鉴定各方都会认可,单方鉴定保险公司会不认可
第4个回答  2014-03-30
打交警电话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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