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伤保险是否可有医药费之外的其他赔偿??

在公司晚上加班,8:30后下班走在公司的路上,被公司的叉车撞了,导致小腿及脚非常疼而且肿的厉害,一直担心腿不能走了或除了其他故障;公司按照工伤事故处理,在处理中,只能报销医药费及车费,其他的费用不能报,包括: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这类费用该如何向公司讨回?难道在公司受伤,就只能自己受罪吗?还要自己承担受伤的其他费用??有这个道理吗???!!如果要求这样的主张,该如何处理?若公司不给这样的费用,个人该如何找到资源处理这件事情??毕竟公司是强势群体,个人可能无法抗衡??请各位知悉有经验的指点。多谢!
另:有打电话给公司的工会,他们说工伤保险没有这项,不能报,其他相关费用只能找肇事者,难道这样的事情工会不管吗?那么,公司的工会具体要负责什么事情??难道拿员工的钱替公司的股东办事吗???
哎!!!

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的确是不存在的,护理费是根据实际伤情的,确实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派不了的由单位请护工,费用由单位承担。
需要补偿的要根据伤残等级,构上1-10级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是免费的,材料准备充分就可以了),然后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费300元,构上等级的可以报销。
构成1-10级的伤残等级就可以向用人单位和社保基金拿到自己应得的补偿金。
其他的只能由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停工留薪的误工工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15
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是不存在的,护理费是根据实际伤情的,确实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如果伤情导致骨折的,因向劳动部门申请伤残鉴定,有等级的,还由伤残补助等费用可拿。你单位的工会没用,要询问也要与问地方政府的工会。
第2个回答  2010-12-20
上面的回答很全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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