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接手了一家超市,合同期为两年,但是由于与甲方描述的盈利有很大差异,所以做了两月不想做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这样的话,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从法律和道理这两方面来说,甲方虚假陈述误导你,给你造成经济损失,因此,甲方应该承担责任。先协商,能得到赔偿金就可以。如协商未果,你有证据(书面文字、录像录音)的话,可以向当地的法院起诉

看到这答复 如果有助 点击 采纳 就行追问

当时有摄像头录音,但是忘了保存了,其他的就没什么证据了。

追答

如果是这样,你应该先向甲方提出要求赔偿,能得到赔偿款就行。假如无果,同时损失比较大的话,可以咨询下律师,看看律师是否能帮助解决这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01
如果合同上有详细说和保证盈利润,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百分几的费用。如果没有说明那要么就早点转手,要么有信心做好。超市没有盈利润,囤货亏损率可以很大的。所以还是尽早做出决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2-01
当然可以退返,承担相应违约吧,交点学费!追问

交了一万押金的,付违约金押金可以退吗?

第3个回答  2019-02-01
盈利又不是在合同中规定的,所以只是你太过相信人了。
这时自然会有两种选择,改善超市的运营方式,合理提升盈利;
及时止损,转租出去。追问

但是租金高,担心没人愿意租。

主要是小区里面的小超市,感觉有局限性,无法加大盈利。

第4个回答  2019-05-26
亲国戚,还是军机中枢,都必须“文官下轿,伤害:蒜:伤心躁火气,吃多心神容易散漫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