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姐姐判给妈妈了,我判给爸爸了,我和妈妈还有姐姐,还算直系亲属么?我的献

我的献血证,他们还可以使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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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
你和你姐姐称不上直系亲属,而是旁系血亲关系!
你所说的关系是在任何情况下也不能改变的!
献血证当然可以免费使用等量血液 !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13
当然算,这是不能改变的事实。不管是离婚了还是出国了还是干什么,这是法律也不会改变的事实。请放心!
第2个回答  2010-12-13
废话!你跟你妈,你姐跟你爸永远都是直系亲属,只是你爸你妈没关系了而已!
第3个回答  2010-12-13
应该算
第4个回答  2010-12-13
当然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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