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12-09
1、首先,这种情形它不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除非影像楼把那些照片拿去做广告(给自己或他人做广告)。
2、其次,你给你家宝宝拍百日照是怎么约定的,影像楼就应当按约定的给你冲洗照片,而不是以多少来论。
3、你要是想拿多的,而且是原来约定的一样多,多出的500元也不用给影楼,那影像楼就构成违约,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要是少的是你们约定的,可能是影楼想讹点钱。如果可以商量那就全部拿走,要是真不能商量,那你就拿少的,影像说返回销毁,可以呀,你就看着它销毁。反正亏的是影楼不是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