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专业的来

我家宝宝去拍百日照,影楼多冲洗了一份,可能是自己内部工作失误多下了一份订单,因为是孩子的照片,我想要拿走多的那一份照片,却被告知要想拿走多的那份照片,就要多出500元,否则就把多的那份返厂销毁,这样合理吗?我怎么感觉自己的孩子肖像权被侵害了呢?

影楼的做法是合理的。你支付了一份订单的费用,影楼相对应的给付你一份照片。现在影楼由于工作失误多影印了一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适当支付一些费用把另一份也买了,影楼也可以减少一些损失。但你不愿意付钱,人家当然不会给你。并且影楼将多余的一份返厂销毁,并不是用作他用,不存在侵犯孩子肖像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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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09
1、首先,这种情形它不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除非影像楼把那些照片拿去做广告(给自己或他人做广告)。
2、其次,你给你家宝宝拍百日照是怎么约定的,影像楼就应当按约定的给你冲洗照片,而不是以多少来论。

3、你要是想拿多的,而且是原来约定的一样多,多出的500元也不用给影楼,那影像楼就构成违约,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要是少的是你们约定的,可能是影楼想讹点钱。如果可以商量那就全部拿走,要是真不能商量,那你就拿少的,影像说返回销毁,可以呀,你就看着它销毁。反正亏的是影楼不是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2-09
在司法实践中,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也有可能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多冲洗照片销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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