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他人侵占该找那个部门处理

如题所述

1、《土地管理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你家这种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村农民集体所有形式。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对土地有所有的权能,和处分的权能。你们只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你们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变更时,村委并没有提前征得你们的意见,也没有办理相关合法的手续。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并且你说村委是把土地给卖了?!你是否知道卖作何用?因为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3、处理:你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反应情况,其对你这种情况予以处理。如果你对相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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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19

第2个回答  2020-04-11
我的土地证准还是说话准
第3个回答  2019-09-03
土地被他人侵占找那个部门外理
第4个回答  2018-10-17
No NONO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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