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为个体户的,其欠债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吗?

如题所述

现实问题

戴某与宋某为夫妻,戴某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了一张个体户营业执照,与宋某一起经营一家面馆。后戴某拖欠华某的货款,华某找到宋某要其偿还,宋某表示,该面馆是以戴某的名义申请的执照,欠款与自己无关,遂拒绝偿还。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所以,虽然面馆系戴某个人名义申请执照经营,但在戴某与宋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宋某不能以自己不是借款人为由拒绝清偿。

法条链接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43.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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