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她今年五十五岁了,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男网友,今年三十二岁,他们俩在微信上聊天,没想到

我有一个朋友,她今年五十五岁了,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男网友,今年三十二岁,他们俩在微信上聊天,没想到就有感情了,我这个朋友还有家庭,我这个朋友想和这个男网友不在继续了,这个男网友不干,他说如果她不和他联系了,他就要找到她家去,让大家都知道,想问问这种情况怎么办。谢谢

像这种网恋的情况其实非常不靠谱,一个55一个32,双方差了得有23岁,像这个年龄差女方当男网友妈妈都可以。你朋友和他聊了这么久估计也是看清了现实,知道双方肯定是不能在一起的,因此提出了想和网友断绝联系。这种做法本质上是没有错的,只不过没想到男网友反应这么强烈,竟然提出来要找到家里,这确实令大家没有想到。这男网友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年龄相差23岁还要选择了继续交往,可能年龄太小做事也太冲动了,明知道不可能还要执意交往。建议他们可以当面见见面,找一个机会和他细心聊聊,毕竟他是年轻人说话可能会有些冲动,作为老一辈的肯定是要教导一下他的,他不明白难道我们还不明白吗?我相信男网友也不是一根筋的人,跟他好好说明现在的情况,了解一下这件事情有多么的困难,相信他肯定是会知难而退的。当然做事也不要太过决绝,可以拥抱一下他给他送点当地的特产,让他知道就算不能继续交往,做做朋友还是行的,毕竟在网上发生的也不能算什么很大的关系,还是有很多回旋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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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2-07
那就联系到让那男的恶心讨厌了,让他主动放弃追答

我通常都是怎么对待无赖的

第2个回答  2016-02-07
你朋友上了别人,也许是处男不好甩哦
第3个回答  2020-12-18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两个必须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的。 夫妻分居有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 第二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02-07
要,这种你更要小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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