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离婚后又撤诉,过6个月之后再次提起诉讼,可以直接离婚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的,法院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才会判决离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7-27
  首先,既然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就不要纠结于几次起诉的问题,更不要纠结于对方是否同意的问题。因为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是有法可依的。与第几次起诉和对方是否同意没有任何关系。
  其次,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理由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追问

那么我想请问一下可以分家产吗?(原告是男方,被告是女方)他们之间有一个小孩未满18周岁,而且女方有病(是在生孩子时,大出血)这样也可以判离婚吗?目前,男方还将女方赶出家门

追答

  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追问

那就是说当六个月之后男方再次提起上诉,然后法院也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且不无法调和,就可以宣判离婚,且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是可以平分的,包括房产,是这个意思吗?

那就是说当六个月之后男方再次提起上诉,然后法院也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且不无法调和,就可以宣判离婚,且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是可以平分的,包括房产,是这个意思吗?

第2个回答  2016-07-27
一般情况下第二次提起诉讼判离的几率比较大。追问

上诉者是男方,但是女方不想离,然后现在这边的男方的律师说,只要男方这样做,就可以在6个月之后直接上诉,然后法庭就会判直接离婚,有这个说法吗?

追答

是的呢叛离的几率很大的。

第3个回答  2016-07-27
建议经过开庭,判决不离,再二次起诉。追问

没有开庭,连案子都没有立,男方就撤诉了,说是在六个月之后上诉就可以直接离婚,法庭会强制判定离婚,请问有这样的说法吗?不是应该在分居两年之后才可以强制判吗?

追答

一般法院都是会这么做的,但前期他们需要协调好。
分居2年是判决离婚的一个条件,不是决定的。

追问

没有协商好,依照目前来说男方把女方直接赶出家门,不让女方进入家门,而且双方还有一个孩子,并且女方身体是在生完孩子之后才得病的

追答

你这种情况,你还是走诉讼程序吧。大不了就是时间长些。假如你在亳州,我愿意给你免费提供服务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07-27
建议判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