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只适用于大公司,国企,而民企私企可以不受劳动法的限制吗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法意见: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8-08
当然不是,民企私企都适用《劳动法》。
第2个回答  2015-08-08
按道理都适用,只是很多比较小的民企不遵守罢了!
第3个回答  2015-08-08
都适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2-14
一个民企老板的撕心领悟:当前劳动法下千万别再招人了

  本人40+,大学老师出身,下海20年,民营企业老板,软件研发公司,算是高科技公司吧。公司规模最多时有120人,去年80人,目前50人。
经济不好这些大家都知道,但一般人很难想象经济危机的到来会像洪水一样那么迅猛,你还没有反应过来就一下把你扑倒在地,在大脑还是一片空白时你已经置身浪涛中,你挣扎着,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活命!
实话实说,如果不是真的过不下去了,没有一个老板会解散自己一手打造出来的团队,本能的反应是使出浑身力气,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再去筹集各方力量,努力保持公司的正常运行,让这个团队渡过难关。为此,我陆续卖出了自己的2套房子。
我的努力没有换来如期的结局,公司资金不畅,人员陆续离开,每一个核心员工的离开我都很痛心,那些人都是我用多年调教出来的,我在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不菲的投入呀。以中国的这种教育水平,你以为一个大学毕业生离开学校,就马上可以创造价值吗?没有半年以上的纯粹培训,他们连门都找不到,没有2年以上的专人培训,他们根本无法独立完成一个项目模块的开发。但没有办法,我不能阻止他们的离开,我只好默默的祝福:也许你能找到一个更好的公司。

触发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因不是技术人员的离开,而是行政文员一类的辅助员工。这些平时看起来很文质彬彬、和蔼温顺的女孩们,在公司发生困难时,一改平时的表现,强硬的让我大跌眼镜。
其实公司并没有明确的裁员计划,但公司业务萎缩,当然各项工作自然减少,我们计划合并一些部门,让工作不饱和的员工帮助一下工作繁忙的员工。比如说:人事部由于近期不需要招聘自然就没有太多事情做,但总经办很忙,调整一下让人事部的员工去帮总经办搞搞接待呀;出纳的事情也不多了,帮帮行政部做些出车统计呀也不是不可以吧。你错了,当我们把这个意思跟他们说的时候,不止一个员工,跟我们“据理力争”,说劳动合同上我们的职位就是什么什么,公司这样做是违反劳动合同,要去告我们。
一提劳动合同法我就头大,那是一部让所有管理者都头痛的法律,或者说是一部让中国企业的劳资关系空前紧张的一部法律。但我就纳闷了:这部法律都能阻止我调整部门合并,那这个企业还如何去管理那?我就算是开个地摊的老板,员工也需要上厕所吧,卖货的去上厕所总也需要收钱的帮着看着,那收钱的可以凭借劳动合同法拒绝帮着看摊,告我违反劳动合同?
几个员工坚持不服从公司安排,一致要求公司解雇他们,要赔偿!N+1!有的人甚至还追着管理人员问:什么时候解雇我?你们快点出通知呀!公司当前资金周转困难,这些员工都是工作N年的了,待遇也不低,按照N+1绝对不是小数目,最少的都能拿到一万多,多的2、3万。如果要解雇他们,一下子就要拿出近10万,目前我真的拿不出。看到这些急切等待赔偿的员工表情,想想这么多年来大家共处的日子,我不能说他们的心都被狗吃了,只能感叹一声:人心叵测!世风日下!
这些年,在公司效益好的时候,我没有亏待每个人,尤其是近年来物价飞涨,我们大幅度调整了员工工资,最少都比08年前增加了50%,我们增加了许多福利:开通了接送员工的班车,使大家免受挤车之苦;公司自建食堂,员工一日三餐都由公司免费提供。还有员工宿舍、外出旅游、培训进修、年度体检等等。虽然我们只是民营企业,但我一直希望大家能够以在这间公司工作自豪,我自诩是个儒商,毕竟出身大学教师,不想让自己想一个土财主一样锱铢必较。

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几年来大家相处与共,话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今天公司资金有困难,工资有时会晚发几天,也并不是就要倒闭了,他们为什么这么急着要走?无非就是图个赔偿金,他们怕走晚了没有赔偿金拿,那可是一大笔钱呀对她们来说。为了这些钱,她们不顾及任何脸面和感情;为了这些钱,他们才不管明天会怎么样呢。
自从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企业的日子越来越难过。这部法律表面上是维护员工的利益,实际上却是极大的损害了员工的根本利益。请问:员工的希望和出路在哪里?难道都是自立门户吗?毕竟大多数员工的利益要通过企业去实现,从这个意义来讲,大家的利益是一致的。员工离不开企业,企业更离不开员工。但一部劳动合同法把两者彻底对立了起来,今天我的员工之所以如此表现,完全拜劳动合同法所赐!
这部法律的立法初衷并没有错,提高员工待遇,强化员工地位。但错在选错了参考系,立法者把全国的民营企业都当成是山西黑煤窑,把所有民营企业家当成的黑煤窑的恶毒的老板,对全国的民营企业痛下杀手,鼓励每个员工去告状,只要告状你就必胜!立法者变态的心理导致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社会割裂,导致企业—这个最基础的社会经济细胞内部断裂,这个社会怎么能够稳定?就是有多少警察去维稳它也稳定不下来!整个社会要为立法者的不负责任行为付出怎样的代价?时间会给出最真实的答案。
我决定让这几个员工陆续离开,赔偿他们就是了,我不是没有办法去处理她们,警告、处分、降职降级,少些赔偿金,我只是不想公司内的气氛再受影响。她们拿到那些钱可能会开心过上几个月,然后呢?她们就那么自信可以很快找到像我们公司一样的企业?那些钱能给她们一辈子的快乐吗?相反,我付出这些代价却得到了宝贵的经验,那就是我今天要说的:除非万不得已,今后我绝不再招人!
人,或者说员工,本来是一个企业最宝贵的财富。但今天在中国,部分员工已经成为了企业的最大危险源!中华民族勤劳善良的美德早已经被丢到了爪哇国,取而代之的是对不劳而获的热切期待,等着吧,看看这个社会是否真的有馅饼从天而降。

今后我会努力压缩员工人数,将3份工作分给2个人干,但我一定会把这3份工资分给干活的2个人,必须保证员工的付出与回报一致。但是对不起,我绝不再去社会招人。当然,任务没有人就无法完成,很简单,外包、兼职、请临时工、请实习生,我绝不聘请正式员工。我不想让我的员工动不动就威胁说去告我,我知道只要一告我必定失败,因为劳动合同法在那里那,它宣称是一部保护员工的法律。我哀叹为什么没有一部保护企业的法律,有人说企业不需要保护,企业一直就是强势的,只有员工才需要保护,可是有谁知道:高科技企业,员工才是真正的强势。
我会努力克服当前的危机,而且也有信心,因为毕竟我们的服务政府和社会是需要的。只是我们从来都是躲在央企的后面干活,拿着最少的利润,完成着几乎是全部任务。努力减少人员,不仅是减少麻烦,更多的是增加了利润,我们的日子会更好过!社会就业跟我没有关系,以前天真的以为,我最起码给社会增加了上百个就业机会,好像自己对社会很有贡献的样子,现在想想自己真傻,这个社会没有人真正关系社会问题,大家都只关心自己的利益。
丢下了这个社会责任,我就可以大刀阔斧的裁员, 10个、20个,甚至30个,也许这就是我今年的裁员目标。裁下来的员工,我保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给予赔偿,他们都是给公司做过贡献的,我不会对不起他们,那些在公司混了几年的文员我都赔偿了,何况这些真做事的人那,这点我可以保证。留下的,也许你们没有像他们那样得到赔偿,但你们放心,我会大幅度调整工资,让留下的员工工资保持在同行业的1.5倍以上。
写这个帖子不是找骂的,当然也不怕骂,更不是威胁谁。我只是想用这个帖子做过记号,给自己提个醒:不要再犯傻,不要再招人。船小掉头快,人少负担轻,经济危机时刻,这也许是一个民营老板最明智的选择

劳动法只适用于大公司,国企,而民企私企可以不受劳动法的限制吗
劳动法意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

劳动法是要分国企和私企吗?
其实劳动法国家规定是对私企和国营都是一样的,但是现实生活中,私企不遵守劳动法的事太多太多了,而遵守劳动法比较好的相对来说,还是国有企业才 这就是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吧

在私营企业上班没签劳动合同就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吗?
法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分用人单位是国企还是私企,也不分签合同没签合同,只要劳动者以员工的身份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有偿劳动,劳动者就应该享有相应的权益。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就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护。 一、在私营企业上班没签劳动合同就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为何中国大陆的外企和国企完全遵守劳动法,大陆私企却很多不遵守劳动法...
5. 总的来说,私营企业在遵守劳动法方面可能存在困难,主要是因为它们在成本控制和资源配置上面临更大的限制。然而,这也促使私营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日益严格的法律法规环境。

劳动法大还是公司规定大
法律分析:不论是国企还是私企,即使外资企业的企业管理规定制度,首先必须遵守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超出我国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都是无效的、违法的行为。自然公司的规定必须遵守劳动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

中国的劳动法对工厂没有约束力
劳动法当然适用于工厂、企业,但由于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因此,现实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随着了劳动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相信这样的现象会越来越少。

中国劳动法对中国哪些企业有用。。。是不是只对国企有用??
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据此,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并不仅仅局限国企

劳动法国营与私人企业有何不同
劳动法不分国企私企,同样适用。企与私企的根本区别是所有制问题,前者归国家所有,而后者归个人所有。中国的企业在新中国成立后把原来的私人企业都收归国有,由国家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负责盈亏,这种体制为建国初期集中使用物力、财力办大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施行改革开放的政策...

为什么五天工作制的劳动法只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国企正式工呢...
个体工商户或者是私人企业,都适用于五天工作制,只是因为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选择了最适合自己的工时制度,但无论哪种工时制度,都执行的是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劳动者在于私企谈劳动合同时,注意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工时制度,就可以找到朝九晚五,每周休息两天的工作。而且,加班用人...

为何中国大陆的外企和国企完全遵守劳动法,大陆私企却很多不遵守劳动法...
很简单,外企因为资金雄厚,加上外币汇率等等的各种原因,成本远远比他们在本国内低,也就是廉价劳动力。国企的话,因为是国家财政,统一全额拨款,遵守是必然的。而私企的话,也很简单,你换位思考的话就应该明白。你是老板最在意的是什麼?经济效应,但是根绝我国大陆的劳动法,有很多需要老板去遵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