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肇事车主不承认,但是车牌与车的颜色符合,狡辩声称有一样数字的车子,受害者怎么办?

这个肇事者公安是否该拘捕?肇事者先推三阻四,之后又推称车子给抵债了,然后答应第二天解决问题,人却未到,之后他找了熟人一起到派出所,还让熟人找人不拘捕他。在处理事件期间态度非常嚣张,这个该怎么处罚肇事者?受害者暂时左腿受伤,还不能确定受伤程度,至今不能动弹。肇事车辆至今未被找出,这个是不是该派出所出警,如果肇事车辆的划伤的划伤被修复了,肇事者能不能赖掉?望请各位法界人士给点专业建议。如果要索赔该索赔哪些名目?
现在派出所也不出警找车,这个是否是派出所寻车?

根据《到了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肇事者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肇事车主不承认,就需要有证据证明是该车肇事,如有证据证明车牌号与其车牌号相同,其就要承担责任。肇事者即使称车子给抵债了,也是要提出抵债的证据的。事故发生在道路上的,应当到公安交警部门办案,要求解决。如果不是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可以由派出所管辖。肇事车辆的划伤即使有修复,也能检验出来,一般情况下不能赖掉。
赔偿的项目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如果伤情较重,可能留下伤残,经鉴定后还可以要求伤残补助费、鉴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因处理交通事故花费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2-15
这个问题,你得看你公安单位有没有人了,有人就好说,没人能私了就私了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2-11
保留好所有证据,去法院起诉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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