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纠纷 起诉 拘留问题

首先无论是否得到满意的回答都在此谢过各位。
事情是这样的,因债务纠纷而且起诉人多,被起诉人拘留已过去一个多月(接近三个十五天),本来说好第三个十五天就释放,但现在又有一个人以债务纠纷知名起诉,然后现在又要多被拘留一个十五天,我想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应该怎么办? 谢谢大家了
被起诉人现无力偿还债务,但已写下还款计划,被怀疑财产转移说是在调查,但确实已无财产

因债务纠纷被司法拘留的,主要是因为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原因。如果法院再次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履行的,一样会再次进行司法拘留。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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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2
有点复杂啊,你可以到律伴上面,把这个问题拿给律师看看,他们的意见会比较中肯啊,反正要不收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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