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来说,几乎所有的成年人都面临着这样的选择,能做的也就是尽力协调好工作和赡养老人之间的关系。因为不能不上班,因为上班才是薪资来源。同时也不能不赡养老人,这是社会道德的要求,依据法律的规定。
在我看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1.就近选择工作单位。
就近选择工作单位就能够很好的协调好上班与赡养老人之间的关系。工作地点近,能够更好的照顾老人,在老人需要的时候,为老人提供自己的赡养义务。但是究竟选择工作单位的缺点就在于可选择的工作范围较窄,薪资也可能不够高。就近选择工作单位能拿到的工资可能就是勉强维持家庭生活需要。
2.分配家庭成员任务。
在一个有老人需要赡养的家庭里面,夫妻二人就应该分配工作。丈夫在外工作,挣钱养家,而妻子在家负责赡养老人,照顾小孩,负责家庭的生活事宜。这种模式也是农村非常常见的一个协调工作和老赡养老人之间的一个选择。这种模式就对在外工作的人有更大的压力,因为他需要负责一家人的生活负担。
3.在老人身体健康,不需要随身照顾的时候,外出打工挣钱。
这种模式,在农村也非常的常见,所以农村有了很多的空巢老人。在老人身体还足够自给自足健康的时候,家里的劳动力没有后顾之忧,所以年轻人可以选择外出就业,挣钱。但是如果老人身体出现什么问题的时候就很麻烦了,年轻人需要辞掉工作回家照顾老人。这也确实是无奈之举。
赡养老人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承担的义务,不能够因为赡养老人和自己工作之间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就抛弃老人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