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应当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
http://cpservice.sipo.gov.cn)办理费用减缴备案,经审核备案合格后再行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复审费。费用减缴请求是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的,可以一并请求减缴上述费用。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能请求减缴除申请费外尚未到期的费用,但该请求最迟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前二个半月之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