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宁拆十座桥,不毁一桩婚,但是你这个男人是没法回头了,他不顾道德也就算了,良心也没了,回头有什么用?别人要,让她要好了,只是你丈夫要想把女儿的医药费,赡养费都拿走去孝敬那个女人,那可不容易,法律不会允许啊,对吧?
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证明你丈夫在外面与人同居,则你的举报或诉状不会被采纳,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丈夫确实有与人同居的事实,则,你可以以他对家庭遗弃,家庭冷暴力,不忠诚等原因,进行离婚起诉,做为过错方,你名下的房产他无权收回,就后期你们女儿的医药费,赡养费,包括你的赡养费,他都将补偿,具体的数目,应在双方的协定,或在你丈夫的财产取证后依法进行判决。
我建议你先对你丈夫同居的事实进行取证,再在当地聘请律师拟订离婚的诉状,或者委托律师办理这桩离婚案。律师拟订的诉状,会比你自己想象的更全面,做为当事人,也更能用法律保护你的权益。
大家都在欢欢喜喜过新年,你却面对这样让人心碎的问题,我很理解你的心情,但是我也看出你是个坚强的女性。对你丈夫在外面同居的女人,你也犯不着去痛恨,她面临背叛只是迟早而已,恨她何必。开怀点,这世界上还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关心,理清思路,好好打了这场离婚案,将这个没有道德的男人扫地出门,与你女儿开始新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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