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有哪些义务?

如题所述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主要有以下几种义务:1、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的费用,作为保险人依照合同承担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代价。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约定的期间承担保险责任。2、通知义务通知义务是投保人根据合同规定而承担的义务。通知义务主要有两种,一是"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二是危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1)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是指订立保险合同时,当事人双方未曾估计到的危险可能性的增加。在保险合同中,"危险增加"是有特定含义的,必须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当事人未估计到的危险性的增加。(2)出险通知义务保险合同订立后,如果所投保险的危险事故发生,应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及时通知保险人。3、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我国《财产保险合同暂行条例》规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措施,保险方对此而遭受扩大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5-08
1.缴纳保险费义务的履行:
保险合同订立后,投保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额和方法,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交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维护保险标的安全义务的履行
维护保险标的安全义务可以分为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法定义务和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约定义务。
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法定义务是指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的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
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约定义务是指由当事人通过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约定的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3.保险标的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履行
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4.保险事故通知义务的履行: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负有将此情形及时通知保险人的义务。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及时通知保险人,有利于保险人及时查勘现场,确定损害发生的原因和程度以决定是否向被保险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因此,各国保险立法一般均有保险事故通知义务的规定。
5.投保人对施救义务的履行:
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被保险人因积极施救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并在保险金额之外另行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6.提供单证义务的履行: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合同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6
投保人: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主体之一。投保人与保险人合称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成为投保人的条件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义务:
1、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的费用‌,‌作为保险人依照合同承担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代价‌。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约定的期间承担保险责任‌。
财产保险的保险费‌,‌一般应在合同成立后一次缴清‌,‌经双方特别约定‌,‌也可以分期支付‌,‌若投保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诉请交付‌,‌也可通知被保险人终止合同‌,‌人身保险费法‌商交‌,‌也可分期支付‌。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以诉讼方式请求投保人支付‌。
2、如实告知的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1)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依照合同规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该通知义务的‌,‌保险标的因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出险通知义务
出险通知义务即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是指投保人﹑被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其意义在于能使保险人迅速调查、取证‌,‌采取适当的方法‌,‌防止损失扩大‌,‌并为赔偿和给付保险金作准备‌。
3、及时通知的义务。
4、提供证明、资料的义务。
5、对因自己违法行为而取得的赔偿或给付予以退赔的义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2-27
投保人的义务如下:
1.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各期期交保费。
2.如有发生变化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举例:住址,电话,账户,单位职业。
3.当被保人发生保险事故应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保险公司,不可抗力除外。
第4个回答  2011-02-25
1、如实向保险人告知有关投保标的的重要潜在风险;
2、如实向保险人说明保险人针对投保标的的风险询问;
3、投保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及时向保险人报案;
4、对保险事故采取积极措施,降低损失;
5、向保险人说明事故原因;
6、向保险人提供理赔所需要的材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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