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依照合同购买社保是不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公司被合并后,新公司有要求签订新的合同,新合同上写明了要买社保,可是一直没有按合同购买,这样是不是违反了劳动合同?

  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管劳动合同是否写明,用人单位都要缴纳社保,否则就是违法。你可以7依法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如果不想做了,你可以依法向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按照你在前单位和现单位的总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2-26
《劳动法》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规定: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则规定: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
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
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
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
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单位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你可向劳动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2个回答  2011-02-26
违反了《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条例》。
第3个回答  2011-02-26
违反是违反前提是,有人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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