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类重大刑事犯罪是什么

八类重大刑事犯罪是什么

  一、八个罪名,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人,也要负刑事责任。具体包括:1、故意杀人;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3、强奸;4、抢劫;5、贩卖毒品;6、放火;7、爆炸;8、投毒罪。
  二、这八种罪名,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实施绑架撕票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对绑架罪不负刑事责任,但绑架过程中有杀人的行为,就可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你单位4月8日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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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5
根据《刑法》规定,八大罪是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第2个回答  2011-02-25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投毒(投放危险物质)、放火、爆炸、贩毒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4-03
对于八类重大刑事犯罪,我国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文规定,各种法律性文件有些不同的规定,从刑法条文中应当认为以下为八类重大刑事犯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投毒(投放危险物质)、放火、爆炸、贩毒。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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