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10-08
一、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第2个回答 2021-10-08
你好,除非能够证实存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且由自己一方完全出资全款,否则从法律意义上讲,婚前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谁名下房屋归谁所有。
第3个回答 2021-10-08
结婚前买的房子,用女方的名字办的产权管理中的话,那么这离婚以后,这个房子还是归于女方的,毕竟这是在婚前了,并不是公共财产。
第4个回答 2021-10-08
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用女方的名字办的房产证,这个房子离婚以后就是逆返的,因为名字是谁的房子就属于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