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区别如下:
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
3、涉及主体不一样。劳动合同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
4、是否能够签订非全日制合同不同。劳动合同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5、对于单位主体的规定不同。劳动合同的单位方注册资本没有要求;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
6、在无工作期间待遇不同。劳动合同劳动者在非因本人原因停工,停工一个月内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80%计发,超过一个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80%计发;而劳务派遣合同劳动者无工资期间按照最低工资计发。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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