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有3个儿子2个女儿,在75岁的时候离婚,房产已经与前任奶奶分过一次了,76岁娶了现在的奶奶(她有子女3人,在她嫁过来的时候都已结婚生子),如今去世,现有住房一套是爷爷的名字,存款5万是现任奶奶的名字,并且还有抚恤金未发,请问:
1.按照这种情况,房子应该怎么分?
2.我们是否有义务对老太太进行赡养?
3.老太太的子女能否分割财产?
4.老太太没有经济来源,在财产分割上是否对她有特殊照顾?
5.老太太没有经济来源,抚恤金应该怎么分?
6.如果房子她继续居住,要怎么处理?
备注:房产是我爷爷婚前财产,已经与前任奶奶分割过一次了。
这些回答有没有根据
6.存款的5完应该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