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仲裁问题

我在2008年在单位受伤,鉴定为7级伤残,有伤残证书,当时单位赔偿了我12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现在我想和单位解除合同,能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我问过我们这里的劳动仲裁部门,他们说仲裁时间是一年,已经失效了,得不到赔偿了,是这样吗?我该怎么办,难道在单位弄个7级伤残就这样算了吗?

首先,被认定为工伤的,依法有权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予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次,你在被认定工伤且经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为七级的,如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又次,七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有具体标准,根据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其中: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对此,各地有具体的政策标准,但都少不了,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社保中心咨询了解。

最后,关于仲裁时效和仲裁程序;

1、劳动仲裁部门有关人员的说法是错误的,你刚刚想要提出解除合同,则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条件刚刚具备,并未失效,你现在提出解除合同并主张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恰恰是依据法定程序进行;

2、基于你的陈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你的主张依法应得到支持,也就是说,你可以得到赔偿,建议积极主张,7级伤残绝不止12个月工资就可以打发的;

3、若单位不予以办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手续,你可准备好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单位不予配合办理支付手续的,你再行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要求裁令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法规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主要条文为: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2-21
你看一下下列法条,结合实际,参考执行。个人认为i,仲裁时效,应该以你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送达单位时开始,是否过仲裁时效,得结合实际来判断。即使过时效,也可以申请仲裁。意见仅供参考。
参考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
第2个回答  2011-02-2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诉讼时效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算起。由于你尚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因此,该诉讼时效尚未开始计算。你可要求公司支付。如公司拒绝,你可提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1-02-21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一项你已经享受了,原规定是12个月,去年底修改后改成13个月了。

第二项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查一下你所在省的《XX省工伤保险条例》你就知道该支付多少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9-03
1、 按现行规定,工伤仲裁时间为一年,一般以收到工伤认定书,或者收到伤残鉴定结论开始计算的。
2、《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工伤申请仲裁规定
法律分析:1.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执行。3. 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4.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

劳动者工伤认定可以仲裁吗
劳动者工伤认定可以仲裁,员工因为工伤认定和单位出现纠纷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主要是在员工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会出现纠纷。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等。【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

工伤赔偿仲裁如何调解
(2)提起行政 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 工伤待遇 ...

工伤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吗
1. 工伤案件不能直接申请劳动仲裁。2. 只有因工伤医疗费产生的争议可以申请仲裁。3. 工伤认定应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4. 其他劳动争议问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适用劳动仲裁的情况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除名辞退辞职离...

工伤保险赔偿纠纷的仲裁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赔偿纠纷的仲裁流程是劳动者本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之后会对劳资双方进行仲裁调解,最后一步是作出仲裁裁决。因为工伤赔偿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因此维权的第1步只能是先申请仲裁。一、工伤保险赔偿纠纷的仲裁流程是什么?1、案件受理当事人应当...

劳动仲裁工伤赔偿标准
劳动仲裁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

劳动仲裁公司不服工伤鉴定结果怎么办
当公司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时,他们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寻求解决。在申诉过程中,公司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并说明自己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具体理由和依据。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的申诉有理有据,他们可以重新进行工伤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工伤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吗
不可以直接申请仲裁。若未进行工伤认定,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则难以得到支持,工伤赔偿无法实现。职工发生工伤后,需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情况下,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后,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

工伤劳动仲裁时效规定是怎样的的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

工伤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1、要在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2、等待受理,受理后准备证据材料等应对开庭。3、裁决前,会进行调解。4、调解不成,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