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哪些人的人事档案

如题所述

一、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指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流动人员:

对于流动人口及其出生情况的统计是如何规定的呢?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统计局1990年3月发布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计划生育统计调查的对象为“在本行政区内居住(包括暂住人口及无户口人员),具有中国国籍(除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人员以外)的全部人口。”具体规定为:

1、人的常住地和户籍在同一地的人口由所在行政区统计;

2、人的常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分离半年以上的人(流动人口)由人所在行政区统计,分离不足半年的由户口所在行政区统计;

3、对有常住趋势的特殊情况由人所在行政区统计;

4、新生婴儿由其生母所属的行政区统计。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有关部门首先把全体人口按人与户口是否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分为两类:如果“人户同在”,则“由所在行政区统计”,这里的“所在行政区”既是户籍地,也是现居住地;如果“人户分离”,则进一步区分分离的时间长度,分离超过半年的,确定为“流动人口”,由现居住地统计,而对分离不足半年的(没有明确地说是不是“流动人口”),仍然由户籍地统计。

至于“有常住趋势的特殊情况”的人则是指那些无户口、户籍地待定的人,或是那些已经嫁到“婆家”(有常住趋势)但户口仍在“娘家”的媳妇。对这些人,由户籍地统计显然不妥(“娘家”所在地已经不管了)或不能(因为没有户籍地)。而新生婴儿由于尚未登记户口(也可以认为是“户口待定”),只能“随母统计”。

在上述规定中没有指明行政区的范围,即“人户分离”的区域界限,不过,这个《办法》规定统计对象首先和主要是针对计划生育的统计报表,而统计报表是从乡级起报,于是,只要人和户口不在同一个乡,即可被认为是“分离”了。 

这个规定尽管没有明确地给出“常住人口”的定义,但它的核心是“常住”,即把“人户同在”、“人户分离”不足半年、“有常住趋势”的人作为“常住人口”,分别在户籍地统计(“人户同在”、“人户分离”不足半年)和现居住地统计(“有常住趋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4-20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以下人员的人事档案: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2个回答  2021-08-12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按照相关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社部门授权的单位进行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3个回答  2017-08-19
第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管理。
第二,流动人员档案服务内容。
1、为委托单位退工或解除工作关系的员工转递人事档案;为委托单位或个人提供人事档案信息查询服务;为委托单位或个人收集、鉴别人事档案材料;为委托单位审核、整理和装订员工人事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2、为委托单位员工各类人事证明。
3、派出档案专业人员为企事业单位整理装订人事档案。
4、提供相关人事档案事务咨询服务。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