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在一起谈了几年对象,没领结婚证,现在俩人分手了。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买了一套80多平米的房子,合同和发票写的都是女方名字,并且以女方名义贷了款,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但实际上首付是男方出的,房贷也是男方把钱通过微信转给女方,然后用女方银行卡还的贷款。首付付款凭证及微信转账记录都有。房子下来后女方出了一部分钱装了修。现在俩人分手了,男方想保住这个房子。但房产证还没下来,办不了过户。请问在法律上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归谁?男方采取什么措施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才能拥有这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