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律咨询

我朋友被他人打伤,因为喝酒产生矛盾,我朋友现以出院,住院费单据都交到公安局了,双方都做了笔录,可公安局还没做结果出理。我如果起诉对方的话,官司能赢吗?他家经济也不好,对方如果不赔偿,我该怎么办。而且对方是爱耍无赖。请懂法律的高手指点我怎么做更好

第1个回答  2011-02-15
可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调解,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第2个回答  2018-07-28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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