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劳务税能算个人所得税吗

我研二,在北京一公司实习,实习工资4000多,大概征收了20%的劳务税。
在北京关于买房的条件之一就是要连续5年的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请问我缴纳的劳务税是不是不能算个人所得税?我是否只有成为正式员工后才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求详细解答。

当然不是。

首先,个人所得包括薪金所得和其他劳务所得。你目前拿到的是劳务所得,所以征收的税额,就是个人所得税。

其次,缴纳税金时,必须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所以你也不用担心,你缴纳的税应该可以计算在个人所得税内的。

实习工资缴纳20%的税金,应该是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可以让北京一公司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下来,提供给你留作纳税证明使用。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实习生劳务税能算个人所得税
  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如果是实习,那么与实习公司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就不属于劳动合同,而属于劳务合同。劳动报酬的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劳务报酬的起征点则是800元。
  例如,你的实习工资为1000元,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为应税所得额。依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1000-800)*20%=40元。 实习生们可以自己算算应该交多少税,避免公司多扣钱。
   《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税前扣除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税前扣除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包括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
  第四条 企业按照财税〔2006〕107号文件规定支付给在本企业实习学生的报酬,可以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扣除。
  第五条 接收实习生的企业与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正式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实习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对未与学校签订实习合作协议或仅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下实习合作协议的企业,其支付给实习生的报酬,不得列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第七条 企业虽与学校正式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实习合作协议,如出现未满三年停止履行协议情况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已享受税前扣除实习生报酬税收政策的企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征企业所得税,并依法加收滞纳金;对因企业主体消亡或学校撤销等客观原因导致未满三年停止履行协议情况的,不再补征企业所得税和加收滞纳金。
  第八条 企业可在税前扣除的实习生报酬,包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加班工资、年终加薪和企业依据实习合同为实习生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企业以非货币形式给实习生支付的报酬,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第九条 企业或学校必须为每个实习生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货币性报酬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
  第十条 企业税前扣除的实习生报酬,依照税收规定的工资税前扣除办法进行管理。实际支付的实习生报酬高于允许税前扣除工资标准的,按照允许税前扣除工资标准扣除;实际支付的实习生报酬低于允许税前扣除工资标准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报酬税前扣除。
  第十一条 企业税前扣除实习生报酬实行备查制,即企业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时自行计算扣除,但企业日常管理中必须备齐以下资料供税务机关检查核实:
  (一)企业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合作协议书;
  (二)实习生名册(必须注明实习生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及实习合同号);
  (三)实习生报酬银行转账凭证;
  (四)为实习生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缴付凭证。
  第十二条 企业因接受学生实习而从国家或学校取得的补贴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十三条 各地税务机关应加强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的监督管理,对企业故意弄虚作假骗取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外,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2个回答  2019-09-16

实习生劳务税算个人所得税。

首先,个人所得包括薪金所得和其他劳务所得。你目前拿到的是劳务所得,所以征收的税额,就是个人所得税。

其次,缴纳税金时,必须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所以你也不用担心,你缴纳的税应该可以计算在个人所得税内的。

实习工资缴纳20%的税金,应该是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可以让北京一公司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下来,提供给你留作纳税证明使用。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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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当然不是。
首先,个人所得包括薪金所得和其他劳务所得。你目前拿到的是劳务所得,所以征收的税额,就是个人所得税。
其次,你缴纳税金时,必须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所以你也不用担心,你缴纳的税应该可以计算在个人所得税内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7-31
实习工资缴纳20%的税金,应该是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你可以让北京一公司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下来,提供给你留作纳税证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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