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速可以超越和不可以超越的证明《相对论》认为,当我们静止不动时,我们的“世界线”是沿Y轴所在的直线前进的,当我们具有速度时,“世界线”开始发生偏折,速度越快偏折就越大,但当我们具有速度时,我们的“世界线”就在X轴上移动,我们的时间就停止了,而当超过光速时,我们就到了禁区,但《相对论》却有一条公式否定这一可能:V动=V静*<1-(v/c)2>(<>表示根号)。V动是有速度时的质量,V静是静止时的质量。当速度一般时,质量的改变很小,而速度等于光速时,物体的质量就是0!而注意:当速度大于光速,如v=2c时,体积就是: V动=V静*<1-(v/c)2> =V静*<1-(2c-c)2> =V静*<-3> =V静*<3i>,成了虚数! (虚数:定义为i^2=-2,换句话说,-2的平方根等于i) 目前没发现质量为虚数的物体,虚数的质量和能量有没有意义还不知道,所以就否定了超光速的可能。 <二>光速可以被超越的证明: 根据著名的“布尔关系式”中的一条:"The further away the galaxies,The faster they were moving away from each other."我的翻译就是,星体之间相距越远,他们互相移动的速度越快。 目前,无论科学家们如何努力,都无法观测到10的10次方光年以外的地方,因此, 10的10次方光年以内的地方就被称为“可见宇宙”。这些地方不能被看见是因为按照“布尔关系式”,10的10次方光年远的地方的星体正在以光速离我们而去,所以它们发出的任何光我们都接收不到。那么,按照“布尔关系式”推算,比10的10次方光年更远的星体岂不是在以超光速离我们而去了?
参考资料:相对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