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人住院,出院后,自己应该怎样进行解决?

务工费,生活费,营养费,护理费,滋补费这些如何算?能不能按照伤残鉴定加住院的天数来计算?是自己算还是国家有标注的?那伤情鉴定的这些费用由谁出?

首先计算自己的实际损失,主要有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物品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的,可以由交警队委托鉴定,还需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上述各项具体标准各地不同,可以向交警部门或当地律师咨询)。然后,根据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划分的责任,由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交警部门会组织你们及保险公司一起调解一次,如果调解不成,交警部门就会通知你们直接起诉解决。有些地方支持受害人起诉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被告方承担(比如上海),这种情况下,建议你直接聘请律师处理较为方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应该先查找国家相应规定,如果没有详细规定,可以进行法律咨询,同时也要按照伤者情况、住院时间、住院时花费多少等具体情况来赔偿,如果自己是肇事者,就理所当然多赔偿一些了,因为毕竟是自己给别人带来麻烦和痛苦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