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有一共同房产,父亲过世母亲还健在,我们姐弟四人与母亲的房产继承应该是怎样分配?

儿子跟女儿继承权是一样的吗?

共同房产,父母各占1/2,其中父亲的1/2作为遗产,由5个人继承,则母亲有1/2+1/2/5=6/10,其余个人1/10。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变化。
《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20
1、儿子跟女儿继承权是一样的。
2、你父母的共同房产,其二人各拥有一半产权。你父亲去世,有遗嘱依遗嘱,没遗嘱则应要走继承程序。你母亲及你们姐弟四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你父亲遗留的一半房产(这里假设你的爷爷奶奶均已去世,假如还在世的话,那他们与你们一样参与继承)。一般是均分,这样你母亲拥有该房产的6/10,你们姐弟四人各拥有该房产的1/10.至于在继承房产过程中,有人自愿放弃继承并指定给谁,那是他的权力,别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第2个回答  2011-07-20
房产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你父亲过世后,你母亲、你姐弟四人共同继承你父亲那一半的房产,从法律上讲儿子和女儿的继承权是一样的。
你母亲占六成,你们兄弟姐妹各占一成。
如果房产以前在你父亲名下,如果你母亲要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应当取得你们兄弟姐妹的同意,签署协议并公证,房产登记机关才予以变更。追问

父亲没有遗嘱,母亲跟弟弟私自去更改房主名字,在没有改了的情况下才通知我们。我弟弟跟二姐还有我都生活在国外,大姐自己在中国,对父母付出最多的是大姐,而母亲却倾向儿子。我怎么做才能让大姐多得到些(我所得到的1/10已经决定赠送给我大姐了)

第3个回答  2011-07-20
子女有同等的继承权。首先有二分之一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配偶的个人财产,不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剩余二分之一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即:配偶,父母,子女。
第4个回答  2011-07-20
你母亲先得房产的一半。剩下的一半由你们姐弟四人见上你母亲五人平分。追问

那么就是母亲得百分之60%?我母亲要把父亲的名字更改到她的名下,没有我父亲的遗嘱也能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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