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若果没有写清楚违约条款,甲方或乙方违约,法律上有否规定违约责任的赔偿比例?

大家都会以合同法113条说明的,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意思就是乙方给甲方的订金吧!

姑且当没有没有诈骗成份,
甲方或乙方违反合同,理应违反方把相等于订金的金额作赔尝吧?

1、法律上没有具体比例,赔偿违约金的最终目标是填补一方因他方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合同法属于民法的范畴,因此会根据损害填补原则,有多少实际损失就赔偿多少,达到恢复原状的效果,当然,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根据对最终损失的发生,谁的过错起到决定、关键作用,就谁赔付多些,谁的过错轻微些,谁就承担次要责任,赔付少些。
2、如果你们能够协议约定,就按照你们之间的补充约定来决定责任的承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21
有 您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11-07-21
违约条款是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责任的约定,法律同时没有强制性规定违约责任比例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7-21
构成了合同违约,就要按照合同法第113 条的可预见性规则:“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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