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公
人民币结算账户的销户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中行与企业无未达账项,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满足上述条件后,请您持以下资料办理对公人民币结算账户的销户:
单位公章、法人章、银行预留财务印章,交回未用完的支票,印鉴卡等资料(若资料已丢失请出具公函证明)。中行收回
开户许可证或核准通知书,填写销户申请书,结算利息,全额划转到他单位,(公对公)原则上不允取现。
若法人不能到中行办理销户手续的,代理人请携带法人
授权委托书(要有法人签字和单位公章)、法人及代理人的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因各地区业务办理有所差异,请您提前详询中行对公开户行。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使用
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
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