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以灵活就业者交社保的同时可以申领失业金吗?

如题所述

公司清算,以灵敏就业身份交社保的同时,能够申请失业保险金吗?当然是能够的。假如你所在的公司在清算之前是为员工交纳了失业保险的,在公司清算后,就意味着员工失去了工作岗位,而这种失业是由于公司破产清算的而招致的,也属于非自己意愿离任。

公司清算分为破产清算和被注销中止停业等方式,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则终止劳动合同是属于给予经济补偿的范畴。所以公司清算以后,假如职工个人以灵敏就业人员的身份续交社保,这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完整应该的。那么在公司清算以后,作为劳动者还有哪些费用能够申请领取呢?

第一笔费用,经济补偿金。公司清算或是破产,中止运营、关闭等,是属于终止劳动合同的范围,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则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就是包括了公司破产清算在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则,这是需求给予劳动者停止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的规范是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一年,依照一个月的工资规范停止补偿。这里所指的工资规范是指员工离任前12个月工资的均匀工资,包括了根本工资、补贴工资,奖金津贴等一切的收入在内,实践就是打卡之前的工资,后者叫税前工资。

第二笔费用,申请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申请需求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依照规则交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二是非自己意愿离任;三是依法办理失业注销,有重新就业的意愿。

依照这三个条件来权衡,假如用人单位在清算时,没有给予劳动者一次性的安顿费用,而且交纳的失业保险一年 以上,那么这是契合第一个条件的;用人单位停止清算,固然用人单位要给予经济补偿,但经济补偿不属于安顿费用,而且劳动者因而失去工作岗位,这也属于非自己意愿离任的一种方式。在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前提下,只需劳动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就能够到失业注销机构办理失业注销,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详细能领取几个月,各地规则是不完整相同的,普通是按月来领取,依照四川省的规则,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越24个月。至于你们当地是不是这样规则的,需求咨询当地的失业机构,但是缴费年限越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越长这是肯定的,每月领取的规范为当地发布的职工最低工资的规范的70%左右,这个规范也是实行动态调整的,而且每个城市的规范不一样。

除了经济补偿金和申请失业保险金以外,在失业期间医疗保险费用是由失业保险基金代为交纳,住院费用是依照70%的规范停止报销,门诊费用各地规则不同,像四川等地是依照领取失业保金10%规范发给门诊补助金,但在住院期间门诊不出会停发。假如清算失业以后,只需是享用了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以后其家眷还要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

综上所述,公司清算以后,职工能够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则的经济补偿金,能够以灵敏就业人员身份交纳养老保险,同时也能够申请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代为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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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01
如果以灵活就业者交社保的话,是不可以申领失业金的,想要领取失业金的话你的社保是断交的状态。
第2个回答  2021-09-01
灵活就业者是可以申领失业金的,但是一定要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才可以申领失业金。
第3个回答  2021-09-01
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领这种失业金的,因为你是灵活就业者,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失业的问题,而且是自己交纳保险也没有什么公司企业,所以没有人管你。
第4个回答  2021-09-01
不可以。因为根本没有符合相应的规矩,所以这个时候根本是没有办法去领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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