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投诉了烟草局来查有权利没收烟吗

如题所述

根据烟草专卖法律规定,烟草专卖局有权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有关的涉烟案件。烟草专卖局在办理涉烟案件过程中发现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等情况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之后,依法对涉案物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因此,烟草专卖局在依法查办涉烟案件过程中,对涉案卷烟进行先行登记保存是符合法定程序的。

相关法律规定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第三条  å›½å®¶å¯¹çƒŸè‰ä¸“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四十四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案件,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的走私贩私、假冒伪劣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è¡Œæ”¿æœºå…³åœ¨æ”¶é›†è¯æ®æ—¶ï¼Œå¯ä»¥é‡‡å–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2号)第三十二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应当出具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由执法人员、当事人签字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后,分别交当事人和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当事人若拒绝确认或者不在场的,应当有二名以上见证人在场确认;见证人不足二名或者拒绝确认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上注明情况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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