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财产被保全了我怎么办

我的财产被保全了我怎么办

如果发现自己的财产被法院保全,首先要弄清楚该保全是诉前保全还是诉讼保全,如果是诉前保全,则有可能成为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即被告(保全的被申请人),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24

如果发现自己的财产被法院保全,首先要弄清楚该保全是诉前保全还是诉讼保全,如果是诉前保全,则有可能成为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即被告(保全的被申请人),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如果是在诉讼保全中,发现自己是案外人,被保全的财产属案外人合法拥有的,与诉讼无关,则可向作出保全决定的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对异议进行审查。

如异议成立法院应裁定解除保全,异议不成立,由法院通知驳回案外人异议,案外人对法院决定不能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方法主要有三种,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保全的范围限于诉讼请求范围和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诉讼保全申请人不提供担保,法院可以驳回财产保全申请。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驳回申请,并且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人民法院应解除财产保全。

扩展资料:

发现自己的财产被法院保全,财产保全后可以解除的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15日内未起诉的;

2、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法院据此作出新裁定,撤消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

6、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予以冻结、查封或者扣押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一次冻结的有效期为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如果期限届满,而人民法院有没有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原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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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4-18
你的财产被保全了以后,法院会给你送保全的裁定,这时候你就可以知道是什么原因被保全的。具体的救济方式,通常是两种,一种是复议。复议的话主要是指查封保全错误,或者是超标的。当然也包括可以提出置换的情形,置换的含义是以你名下的其他财产提供担保,对目前的查封标的进行解封。还有一种是异议,一般是案外人提出。也就是说,法院是要对他人的财产实施保全,但是错误的查封扣押冻结了你名下的财产,最是通常所说的执行标的异议,当然,如果是认为法院的保全裁定或者是保全行为存在问题,你也可以提出行为异议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5
  当事人财产被保全无法使用,可以和申请保全的债权人协议,由申请保全的债权人出面撤销保全,或者有当事人本人拿等值的其他财产为担保,解除财产的冻结保全。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08条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10-18
1、诉前财产保全被法院依法受理并同意后,法院就会依法查封冻结被告财产。
2、原告就应当在30日之内起诉至法院,否则过了时效,保全自动失效。
3、原告在30日之内起诉至法院,则保全一直持续到判决生效。
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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