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毕业了,校园招聘的时候签了国企的三方协议,报到证学校也发了,

毕业后,学校也把档案寄到该国企,但是我还没去公司报道,我现在不想去那个国企了,想去别的城市的一个企业,国企在辽宁省(学校辽宁的),我是福建的,自己找的企业是福建的,我问过导员,如果想毁约的跟学校没关系了,也就是不用管学校这方面的事,然后新单位也不需要三方协议,我现在要怎么做能把档案从原来单位提出来调到新单位人才市场(私企,不能保管档案)

可惜了原来的工作单位,也浪费了人家的招聘指标,真是太不应该了。你这种情况还是到原来的三方协议签订单位解约为好,获得原单位的解约函,宁可缴纳一点违约金。否则,原单位不当你的档案,起诉后来用你的民营企业,他们就要承担民事责任,你的诚信记录就受影响,以后你就不好就业了。追问

我去,给你说一下我都怕了,三方协议上没有约定违约金,如果原单位非要赔偿,也能接受,关键信用问题这个有点怕,我是想着等新单位决定能要我了,我再去原单位解约。能有多大概率国企会不开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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