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文件当中必须有联合体协议书吗?

我天在做标书的时候,看到有个联合体协议书的目录,我有点不明白了,假如我没有联合体,我还有必要把这个项目添加到标书中吗?如果有必要,我怎么填?因为我没有联合体

没有可以不填,那这个协议书有必要出现在招投标文件当中吗?

必须要的。
首先,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将视为废标。
因此,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组成联合体(需要不同相关资质)投标的话,那么,贵司则必须满足其要求;如果招标文件未强制要求投标人须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话,则证明题述《联合体协议书》系投标文件格式文本内容之一,即无需放入投标文件当中。

联合体投标指的是某承包单位为了承揽不适于自己单独承包的工程项目而与其他单位联合,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去投标的行为。《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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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这个不一定的,视情况而定。标书中有没有要求或者可不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可以接受,那么里面肯定有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果不需要是可以不填的,不用放在投标文件中。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首先,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将视为废标。
因此,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组成联合体(需要不同相关资质)投标的话,那么,贵司则必须满足其要求;如果招标文件未强制要求投标人须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话,则证明题述《联合体协议书》系投标文件格式文本内容之一,即无需放入投标文件当中。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11
你可以看一下,标书中有没有要求或者可不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可以接受,那么它里面肯定有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果你不需要是可以不填的,不用放在投标文件中
第4个回答  2011-01-13
不需要出现在标书中。但你方必须出具附带说明书说明你的独立性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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