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 这个80平方的房子 算不算是父亲的遗产,我的母亲和弟弟,有没有享受算是父亲的遗产,

1989年父亲去世,留有一间37平方米的公司公用房,父亲去世后,我顶呢父亲的班,在公司上班.我和母亲还有一个弟弟就住在呢这里,1996年母亲和弟弟回到呢西安她的单位去住呢,1998年我结婚,2000年公司要让我们买断这里的房子不过带有优惠,于是我和爱人出钱卖呢这37平方米的房子,2005年公司又要开发这里于是让我们搬迁并给我们能搬迁房子80平方米我和爱人又出呢钱买呢这80平方的房子也是优惠的,谢谢你的回答~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1981年以前的婚姻.如果没有登记.但却有了事实婚姻.那么.国家也予以承认.
这主要是考虑当时的社会状况.有大量的人.只办婚礼.却不登记.国家总不能都予以否定吧.

在1981年以后.婚姻必须登记.才可以生效.
因为社会状况.已经有了变化.人们法治观念增强了.很少有只办婚礼.却不登记的情况.

但第8条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这对个别法制观念不强的人.留下了充分的补办机会.
但不补办.是不行的.这实际是一种过渡办法.

你父亲的情况.可以随时补办登记.就可以正常分配财产.
如果一直不登记.那么.不视为有效婚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1-22
根据你说的情况,2000年之前你住的房子的产权是你所在企业的,你只是暂时有使用权,因此不存在你父亲的遗产问题。从你买断开始(应该是住房改革)房子的产权应该发生转移,如果发给你的房产证是你的名字,那更没有什么争议。但是,你应该考虑到你是接你父亲的班,当时都是福利分房,也就是说你不是接你父亲的班,你是不会马上分到房住的,你是沾了你父亲的光的。如果没有你父亲生前住过这个房子,那37平方米的房子,就可能不会有你优惠(实际是住房改革)买断的结果,当然也不会有搬迁80平米房子的结果。如果,现在你母亲或者你弟弟提出关于你房子的有关问题时,一是房子归属不存在异议,二是你应该把你父亲的因素考虑进去,该给你两位亲人一些经济上的关照,毕竟你是沾了你父亲的光的,而他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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