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关于消费税的问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和直接销售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谢谢

最好能举个例子

消费税是在生产加工环节进行缴纳,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不需要再缴纳消费税,所以加工环节收回的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没办法缴纳,进而计入委托加工的成本里。

继续加工的,在收回后继续加工的(加工后再销售)是要缴纳消费税的,所以按规定准予抵扣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所以要计入“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消费税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0
继续加工用应交税费来核算,在以后环节中可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

直接销售的要将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中
借 委托加工物资
贷 银行存款/应付帐款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2-27
继续加工
借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 银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直接销售
借 委托加工物资
贷 银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第3个回答  2020-05-20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加工后出售应税消费品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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