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政策是什么,如何操作
工伤保险制度是在界定保险的对象和范围的基础上建立的,受保对象是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享受保险待遇的范围是受保劳动者的工伤人员。因此,确定工伤范围,区别工伤与非工伤的界限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认定职工工伤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前提条件。工伤又称职业伤害,传统意义的工伤是指生产...
怎样才能算公司的工伤呢?
关于“上班时间”的界定一般是依据企业制定的考勤时间,在考勤时间范围内发生的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合作公司曾发生过一起工伤事故,公司保洁上班打卡时间为6点—10点,13点—17点,保洁于当日早上5点半到达公司,完成打卡后便开始上班之前的准备工作,过程中由于地滑致使其失足而亡。公司认为保洁发生事故虽然是在工作岗位...
哪些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
工伤认定是不是很难通过
首先,工伤认定的基础是确立劳动者与工作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些用人单位的不规范行为,以及劳动者缺乏保留证据的意识,往往难以证明这一关系。其次,现行《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用人资质,但在非法用工市场中,大量以个人名义招聘农民工的非法主体普遍存在,这给工伤认定带来...
工伤认定
第一,条例中强调了职工在工作时间或者由于工作而导致的伤害才能称工伤,属于第十四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政策界限比较清楚;第二,对于非工作场所的或者非因工作造成的伤害,属于条例十五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处理,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并作为单独一条,层次明确,合情合理;第三,条例第十六条重...
工伤鉴定有年龄限制吗,工伤鉴定年龄界限的规定是什么?
广东泰诺律师事务所杜锦秀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有年龄限制。男60岁以下,女50岁以下。即是退休年龄之前。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在岗位滑倒受伤是工伤吗?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
同时和两个单位有劳动关系发生工伤怎么进行工伤认定
可以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看自己是与派遣公司还是实际的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一、一劳动者虽与用工单位无法律关系,但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死亡、医疗等特殊情况,必要时,用工单位得代行劳务派遣单位职责,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妥善安置劳动者。例如跨省、市、区的劳动派遣,涉及他国的对外...
员工超过退休年龄,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
挑战退休年龄界限的工伤认定:合法与否的深度剖析 在潍坊地区,一宗超法定退休年龄员工工伤认定的纠纷案引发了广泛关注。员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试图向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昌邑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却被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受理。这个决定是否合法,成为了一个亟待解答的问题。...
我因工伤,右脚大拇指缺失属几级伤残,该怎么赔偿?
劳动鉴定就是对伤病残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评定劳动能力是否丧失和失能程度。当劳动者发生工伤、患职业病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时,首先需要治疗和休息,处于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状态;经过治疗后,一种情况是痊愈恢复劳动能力,另一种情况是造成残疾,不同程度地丧失劳动能力。在这些情况下,如何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保障职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