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合同上写的是12月30日前交付尾款1万(首付12万5,贷款26万5,最后交房付1万),卖方便交钥匙,但现在是年底,银行不放贷,卖方便以我违约要求赔偿。实在是冤。当初签合同时中介就说订到12月30号,说是那个时候一定贷款能下来。结果今年政策有变,中介推脱说没有责任,还让我适当补偿点钱给卖方,我付了首付,房子也过户了,现在不仅住不进去,还要倒赔偿!今晚3方要协商,我要怎么去争取不该损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