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拆迁补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题所述


一方因婚前房屋拆迁所得的补偿,无论是房屋补偿还是货币补偿,都应属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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