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子女是否都有权利分财产

13年老家土地房屋征收,补助房租60平米,至19年4月20日房租补助分配,遇到一下情况
1:房屋征收时父母健在,其有4个后人,(老大女,老二我本人男,老三女,老4女)老4远嫁外省,老大老三嫁本县,时隔5年多时间父母八十多高寿却不幸与17年~18年双双去世,父亲害病卧床3年去世,期间3个女儿未赡养、抚养过老人,去世也是我一个人安葬,如今房租分配他们却要分配父母60平米房屋,请问他们是否能够分得房产,如果要分他们能够分得多少,老人去世没留遗嘱。

《继承法》

第十六条 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七条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五条 继承解决方式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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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4
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只要没有丧失继承权或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却不尽赡养义务就能分遗产
第2个回答  2019-04-24
老人的遗产作为子女是平均分配的(规定是一个人去世后的遗产,若天遗嘱的话是其合法伴侣得50%,父母子女各得25%,当然你的情况不存在这种情况)
若你能提供她们未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那将酌情处理!
第3个回答  2019-04-24
第一,如果老人有遗嘱的话,
就要尊重老人的意愿,执行遗嘱。
第二,如果老人没有遗嘱,
你们在分家的时候商量好了,
老人归你养,老人去世之后财产归你,
那么也是有效的。
第三,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
老大作为老人的孩子,
是有权利继承老人的遗产的追问

老人没有留遗嘱,老大没有赡养过老人,请问我能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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