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在农村家庭中这种观念尤其根深蒂固,女儿一旦出嫁,就不再被视为父母家的一分子,父母去世后的财产也往往只由儿子继承,女儿是得不到遗产的。但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女儿不管是否出嫁都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以出嫁为理由否认女儿继承权做法是违背法律规定的。
1、嫁出去的女儿与儿子娶妻成家是一个性质的。
2、在继承权上是男、女平等原则。
3、子、女同属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以上三点看,你说嫁出去的女儿有没有份?是不是应该有份了?
《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子女平等。在法律上,你父亲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继承,故你可以继承三分之一。
遗产是配偶,子女第一继承。除非有遗嘱。有人非法剥夺你继承权可以告他,法律会合理分配。